针对教育部今天(5日)上午召开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会议,台湾高等教育工会、全教产、全教总、全国教师协会四大工会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教育部应该让“大专兼任教师不分本职,一体适用劳基法”,能真正保障师生的权益。
淡江大学日前传出为规避今年8月起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的劳保、劳退人事成本,有意大量解聘无本职兼任教师,教育部因此决定透过订定“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草案,明定有关兼任教师“终止聘约”的规范与救济,并在5日邀集相关单位开会讨论。
不过针对草案内容,数个相关教育工会团体却大表不满,5日发出联合声明,认为“聘任办法”的法律位阶只是法规命令,并非法律,无法替代“劳基法”的保障:且草案中只字未题大专兼任教师之续聘保障, 等同为淡江大学不续聘兼任教师就地合法。
工会声明强调,大专兼任教师实际上并非是“临时*”的受雇者,而是以计时制但长期聘雇的必要教学人力一环,教育部应让“兼任教师不分本职”,一体适用“劳基法”,才能捍卫兼任教师的工作权与学生的受教权。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说:‘(原音)我们是非常呼吁说教育部你今天纵使要去订这样的一个聘任办法,都不应该作为不让兼任教师在八月一日可以适用劳基法的政策,所以我们觉得最根本可以保障兼任教师的工作的各种劳动权益 ,其实还要呼吁教育部跟劳动部,尽速修正之前公布的草案,应该让大专兼任教师一体适用“劳基法”。’
工会声明同时批评教育部召开“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会议,邀请与会的代表仍偏向校方,其中学校代表共16名,兼任教师代表却仅有2名,这种倾向校方的“不公正会议组成”,令人怀疑教育部想要具体改善兼任教师劳动权益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