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教育中心销售一个日本三天培训课程时,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三千元,及向四名受害人赔偿共三万五千六百元。海关指,这间教育中心安排颁予学员修毕课程的证书,颁发机构与之前在广告上所宣称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