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结“W饭店女模命案”的主任检察官许祥珍今天投书表示,庆幸本案唤起舆论对于办毒趴时,饭店业应负通报责任,立法院也通过修法增订营业场所须负通报责任,否则最重勒令歇业。
郭姓女模去年12月7日早上身披浴袍,意识模糊,在江姓与洪姓男子、刘姓女子等人掺扶下,从W饭店搭计程车前往国泰综合医院治疗,随后转往台北荣民总医院,经急救仍宣告不治。
案件由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日前认定朱家龙及朋友洪圣晏、蔡逸学涉犯转让伪药、禁药致死罪嫌;被告江哲玮、张子奕涉犯贩卖毒品罪嫌,陈秉泽涉犯湮灭他人刑事证据罪嫌,一并起诉,并对朱家龙求刑12年,洪圣晏求刑11年6月。
承办本案的许祥珍指出,庆幸本案唤起了舆论对于在饭店旅馆业内举办毒趴时,饭店旅馆业应负通报责任之义务;因此最近立法院初审通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修正条文,增订特定营业场所须负有毒品防制与通报之责任,否则将遭罚款或甚至勒令歇业之后果。
她说,其实本案侦查期间,检察官对于饭店业者究否知情,确实有反复仔细讯问近20名饭店人员,且虽然“观光旅馆业管理规则”第24条已明定,观光旅馆业者对于客人有施用烟毒或麻醉药品,或有其他犯罪嫌疑者,应报请警察机关处理,然而一方面此一规定并无罚则,所以业者有恃无恐。
此外,本案经由讯问多名在场证人后,可以得知案发前,W饭店该房间内,正如火如荼举办毒趴。然而当105年12月7日案发当天退房后,该房间内所有毒品全被携出一空,所以根本无法得知毒趴内提供的毒品种类。
虽然事后皆有将犯罪嫌疑人之尿液、毛发送请鉴验,以明了究竟施用何种毒品,但由于目前相关检验公司或法务部调查局,囿限于经费或机器设备之故,仅能针对传统的第一级毒品海洛因、第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DMA、大麻、第三级毒品K他命进行鉴定,尚无法因应目前如毒咖啡包、毒糖果、毒梅片、毒果冻等混杂多种新兴毒品之鉴验。
所以侦办本案时,检察官尚须费尽心思寻觅可以鉴定第一级至第四级多种毒品之机构,才能确切明了究竟毒趴内施用哪些毒品。
不过,针对新兴毒品部分,高检署毒品专组检察官王捷拓则指出,2月7日召集各地检署专责缉毒的主任检察官开会,通令就查缉的新兴毒品,要追查走私及来源管道,将来汇整管道及制成方法,以做后续有效打击;新兴毒品鉴定部分,法务部已邀集各鉴定机关订立标准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