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恶房东”张淑晶与黄姓合伙人开设“中兴国际开发公司”,并派遣一名57岁廖姓员工前往装潢工地装冷气,却疑似未提供防坠设备,导致廖男不慎摔落地面死亡。张女与黄男2人一审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判处7月、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高院今(12)日上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刑期。全案仍可上诉。
全案源于2014年3月间,新北市一名57岁廖姓男子,于新庄区一处套房装潢工地装冷气时,因未配戴安全帽及防坠设备,踩踏屋外老旧雨遮,不慎从2楼高摔落至1楼,送医急救后仍不治。检警事后发现,廖男所属的公司,其实际负责人竟然就是恶名昭彰的张淑晶。
对此,张淑晶出庭时企图撇清责任,强调自己和“中兴国际开发公司”毫无关系,只是借钱给黄姓男子投资;而黄男虽承认自己是公司总经理,但表示廖男并非公司员工,只是外包厂商。另外,案发后新北市劳动检查处立即勒令停工,不料张女和黄男2人竟仍涉嫌偷偷施工,劳检处再以涉犯《劳工安全卫生法》将2人送办。
案经一审,张女与黄男分别遭判处7月、8月徒刑,各得易科罚金21万、24万元;今天上午高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刑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