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规范执行行为,保证执行活动行为合法、有序,巫山县法院坚持从细化工作制度、穷尽执行措施、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着手,以提升执行质效为工作目标,执行工作的战斗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细化工作制度。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部门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廉洁自律制、外出请示汇报制、执法办案协调配合制、案件评查制、制执行联动机制和新闻信息报送等制度,来加强队伍管理,促使各项工作在制度的保障下有序开展。
二是用好强制措施。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执结率。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如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冻结划拨;凡是暴力抗法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提高执行威慑力。
三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执行局下设两个执行小组,将案件落实到个人,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千方百计地提高案件执结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执行信访工作,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及时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