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就浙江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了调整。
近日,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就浙江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了调整。
从下发的通知看,此次一是调整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二是调整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