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称手提袋有炸弹恐吓银行 判9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4 16:20:11  评论(/)

蔡姓男子到高雄一家银行分行,以袋内有炸弹意图诈骗银行新台币300万元,行员报警逮获送办。高雄地方法院审结,认为所为造成社会秩序危害,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9个月。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指出,曾涉及欺诈案被判3个月徒刑的蔡男,仍不知悔改,竟意图不劳而获欲诈骗银行钱财,105年7月持内装缠绕电线铁盒子的手提袋,进入左营区一家银行分行,并递纸条给柜台人员佯称他是“便衣警察”正在办案,对面有歹徒胁持人质,要他来银行拿300万元。

蔡男纸条并称“手提袋内有炸弹,歹徒在他身上装窃听器在监听,超过时间没拿到钱就会引爆,请柜台人员配合把钱放进袋子内。”银行柜台人员不信,暗中报警逮捕送办,高雄地检署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嫌起诉。

高雄地院审结,认为蔡男所为造成社会秩序相当危害,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处徒刑9个月。

tags:手提袋   恐吓   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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