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某被控因与女友闹别扭心情不好,在昌平区某超市门前,持啤酒瓶等对被害人刘某进行殴打,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袁某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袁某供述:11月6日凌晨左右,他从出租房来到路边摊吃麻辣烫,后来刘某和其女朋友路过,他听到刘某和一个男的吵架,吵完之后他看了刘某一眼,结果刘某就开始骂人。因为那几天和女朋友闹别扭,本来心情就很不好,又无故被骂,他就想打刘某。后来他用啤酒瓶打了一下刘某脑袋,看到刘某脑袋出血后,他就跑了,结果刘某一路追骂,追上之后,他俩就撕扯起来,用拳头互打,后来还捡起来一块砖头。看到刘某女朋友来了,他就跑回住处了。后来,在火车上被抓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于2016年11月6日1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某超市门前,持啤酒瓶等对被害人刘某进行殴打,致刘某急*开放*颅脑损伤、右侧硬膜外血肿、脑挫伤等损伤,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刘某本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亮点:与女友闹别扭是否是导致暴力事件的原因之一?互不认识的二人因何动手?遇到醉酒汉,应如何理*应对?本案具有一定的普法和警示意义,值得关注。
2017年4月25日10:00,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