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弃婴七年被要回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3 15:26:28  评论(/)

47岁的老张抚养了一女婴7年,因为办理收养登记,被法院判归还。

漫画/高岳

今年47岁的老张,家住福建省连城县的一个小村,因为父亲去世较早,家中又较为贫困,一直未能娶妻生子。

这里怎么放着一个女婴,是谁家这么狠心?2008年8月的一天,村里小学正在放暑假,老张经过学校门口,看见村民边围观边议论着,孩子会不会有什么病啊?

老张挤进去看了看这个襁褓中的女婴,又抱起来翻找查看一番,发现没有任何证明女婴身份的材料。为了避免发生危险,老张就把孩子抱回了家。回家后,年迈的母亲很喜欢女婴,劝老张收养。老张的两个哥哥也极力劝说他把女婴收来抚养,老张思考良久,下定决心将女婴抚养长大,取名小芳。

之后,老张尽心抚养小芳,把她当成自己亲生女儿一样。小芳3周岁后,老张把她送到私立幼儿园。由于老张平时都在村里,很少外出,就一直没有到相关部门去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有次在邻居的提醒下,老张到民政部门了解收养手续如何办理,被告知要有公安机关遗弃的证明时,老张觉得办理不了就放弃了。

tags:收养   弃婴   男子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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