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一年的通缉犯,因酒驾累犯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确定,为躲避警方查缉花招百出,除胡乱谎报姓名及身份证字号,又挑眉又皱眉头扰乱人脸辨识系统辨识,末了为求兔脱突加摩托车油门,但最后仍为警方逮捕。
王男(50年次,不能安全驾驶前科) 4月30日10时35分许骑乘重摩托车,行经左营区荣总路522巷口,因行迹可疑为警方拦查。王男因心虚而胡乱谎报姓名及身份证字号,且又挑眉又皱眉头扰乱人脸辨识系统的辨识,致使警方无法查出其身份。警方请王男配合返回派出所查证身份,王男又佯称住在附近,请警方陪同至家中取证件。
王男骑车带路过程中,却突然加速催油门,警方见状将其拦停。经警方查证王男身份,发现其为105年5月由云林地检署发布不能安全驾驶通缉犯,警方当街将其上铐逮捕。
临时工王男供称故乡在云林斗南,平日在高雄驾驶挖土机为业,因去年为云林地检署发布通缉,该案需入监执行7个月,因不想入监服刑,一时心虚才胡乱报姓名及身份证字号,并挤眉弄眠逃避辨识,但没想到最后还是栽在警方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