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单某某将一面印有“干净执法 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沙坪坝法院执行局潘琛琛法官手中,表达着对沙坪坝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
2000年1月,刘某因承包经营舞厅、水吧缺乏资金,先后四次向单某某借款勇于经营,借款到期后未偿还,单某某遂将刘某及其妻姜某诉至沙坪坝法院。沙坪坝法院判决:“由被告刘某、姜某返还原告单某某借款86800元。并从2000年12月3日起以68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支付利息,利随本清。”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向姜某工作单位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财物,拍卖流标后,被执行人刘某、姜某依法以物抵债仍不足以清偿的情形下,从被执行人姜某每月工资中扣划100元用于偿还原告单某某。
2016年底因原承办人退休,案件转移至潘琛琛法官手中。潘琛琛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物价水平的相对提高,从姜某工资中每月扣划100元不足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便积极走访姜某工作单位,将每月扣划金额提高到500元,竭力保障原告单某某胜诉权益。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卡,将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是全体执行干警追求的目标。沙坪坝法院将继续鼓足干劲,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