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某诉称,其于2016年7月23日在北京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处办理了会员卡,并向卡内充值500元。许某将其两双男鞋送至该公司管理的皮革清洁养护连锁店进行维修保养,连锁店向其出具了维修保养单。后许某凭单到连锁店处取鞋,却被告知两双鞋被别人取走。
许某认为,该北京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皮革清洁养护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故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服务合同,返还卡内余额及男鞋两双。
2017年5月11日14时,在大兴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
原告许某诉称,其于2016年7月23日在北京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处办理了会员卡,并向卡内充值500元。许某将其两双男鞋送至该公司管理的皮革清洁养护连锁店进行维修保养,连锁店向其出具了维修保养单。后许某凭单到连锁店处取鞋,却被告知两双鞋被别人取走。
许某认为,该北京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皮革清洁养护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故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服务合同,返还卡内余额及男鞋两双。
2017年5月11日14时,在大兴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