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开展“组织活动日”活动 [说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7 16:40:26  评论(/)

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明伟跟大家分享一个红*故事——毛主席儿子毛岸英给表舅向立三写信的故事。

法院全体新老党员面对党旗,举起右手,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重温当年的决心和信念。

歌唱一首红*歌曲——《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集中交纳一次党费

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文明创建应知应会现场测试

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传承红*基因、筑牢理想信念”

重温入党誓词,集体交纳党费,应知应会测试,开展进社区活动……5月26日,韶山市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践行“七个一”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及部分党组成员以及全体机关新老党员参加活动。

该院机关党支部将从严肃组织生活抓起,认真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将该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每月的26日为“党员组织活动日”,以此搭建党员活动的经常化平台,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党员、严肃党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党*认识、宗旨意识,从而永葆党员先进*。

全体党员纷纷表示,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身党*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身体力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振了大家干事创业精气神。今后大家将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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