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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要求退还学费未果,小刘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要求培训机构退还他培训费168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小刘诉称,2016年3月,他向培训机构交纳学费总计16800元。培训机构承诺包拿到职业技能证书,由于上课之后老师所讲他听不懂,故他多次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至今双方协商未果。
培训机构辩称,小刘所述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同意小刘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对小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小刘也已经培训完毕,且在网络线上学习课程已经到期,因他没有参加考试,所以无法取得职业证书。其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故小刘无权要求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