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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武昌武泰闸烽火村城南新居一居民楼楼下躲雨,不料一个花盆突然从天而降,差点砸中人的脑袋。昨天上午,一名网友发布微博,诉说自己的危险经历。武汉晚报记者联系上该网友吴先生(化姓)。他表示,花盆是从城南新居15栋4单元2楼掉下来的,事后他抬头观察,发现楼上阳台用钢丝外挂花盆,花盆没有固定,好危险,随时可能往下掉。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随机采访发现,不少住户家的阳台上存在安全隐患。汉口惠济二路九万方一小区内,一家住户在阳台上安了装饰栏杆,栏杆外面很窄的一点空间,摆放了数个没有固定的花盆;还有居民直接在阳台上摆花盆,花盆底部都已超出阳台,如此摆放花盆,容易造成坠物伤人。
小区居民陈先生称,楼上的有些花盆比较危险,他每次路过时总是尽量走得快一些,担心花盆会突然掉下来。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花盆还是其他杂物,高空物体坠落致人伤害,物体所有人或管理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