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女遭诬陷白关3天 检方列6大原因不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20 18:01:58  评论(/)

22岁陈姓女模在今年3月遭*杀并弃尸在南港的废弃商场,而凶手正是陈女闺密的男友程宇,引发哗然。当时程宇宣称和女友梁女一起计划犯案,过程中梁女更将包包背带绑住陈女的脖子,而梁女也遭羁押3天。经检警侦办后,确定梁女当时并不在场,20日士林地检署将全案侦结,并提出6点原因宣告梁女不起诉。

检方提出6点如下:

1.警方调阅案发时梁女住处、案发现场万象大楼、捷运后山埤站附近监视器画面,都只发现程男、陈女经过影像,画面中并无梁女出现。

2.现场证物均未检验到梁女的DNA、鞋痕,无法认定她到过案发现场。

3.程男案发前曾登入梁女脸书帐号,与陈女通讯息,不能只因梁女有意介绍工作给陈女,就认定她是共犯。

4.梁女表示今年2月20日参加父亲公祭时手机不慎遗失,因门号已遭停话且程男说会送她新手机,而没报案遗失,因此要求陈女向程男联络外拍事宜的情形确实有可能发生,不能认定梁女是共犯。

5.案发后检警在梁女房间搜到疑似程男转送的陈女手表,但因表面较大,梁女称不知道是陈女的,以为是程男将自己戴过的表送她,因此也无法认定梁女知悉程男犯行。

6.根据监视器画面显示,程男犯案后持陈女信用卡买高铁车票,并到台中长荣桂冠饭店刷卡入住,虽梁女一同前往,但程男2度刷卡时,画面中并未出现梁女,无法认定梁女知道程男手中持有陈女信用卡。

梁女侦结后确获不起诉,无端遭羁押3天,依《刑事补偿法》第6条第1项规定,可请求国家赔偿每天3000至5000元,最多可获赔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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