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60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29 17:18:34  评论(/)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李松、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60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相关企业已被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根据通告,标示为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昌达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海口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浙贝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状、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

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食药监总局指出,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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