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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吸毒而萌生制毒念头,组织制毒团伙,隐藏在郊区工厂,制造出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的液体多达28.6公斤。近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朱朝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6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数目不等的财产刑。本案是北京市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制造毒品案件。
瘾君子两聘制毒技师
朱朝辉原是一家小工厂的老板,因为吸毒成瘾,萌生自己制造毒品的念头。于是他在四川人胡军的帮助下从四川聘请了掌握制毒技术的黄锦。朱朝辉安排胡军、黄锦去自己在北京市怀柔区承租的一工厂内制造毒品。一段时间后,黄锦离开了北京。胡军又从四川聘请了另一位制毒技师袁照庆,继续在该工厂内制造毒品。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制毒地点是一个非常不起眼、位置相对独立的工厂,在进行制毒活动的小楼设置了电子门禁,由刘海龙控制门禁卡,外人未得到许可根本无法进入制毒核心区域。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和怀疑,他们用不同的账户从网上分散购买制毒原料和工具,使用虚假收货人信息,并编造了购买目的,所有货物运送都在夜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