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扁平化专业化 构建检察组织机构新体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最高检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3 09:42:06  评论(/)

本报贵阳7月12日电(记者王治国徐盈雁李波见习记者闫晶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7月11日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要从检察机关实际出发,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构建检察组织机构新体系。

内设机构改革:既要尊重检察工作规律,也要考虑不同层级检察院职能差异

内设机构不减,是改革深入推进面临的“中梗阻”。要以县级检察院为重点,推动省以下各级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既要尊重检察工作规律,不搞左右看齐,也要考虑不同层级检察院职能差异,不搞上下完全对口。要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让政务、业务运行更为顺畅高效。

办案组织建设:灵活组建配置科学、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加强专业化的办案团队建设,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现扁平化管理。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层级、业务特点,从案件类型、难易程度、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出发,灵活组建配置科学、充满活力的新型办案团队,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要建立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双向选择机制,增强团队协作*、战斗力。

此外,还要积极配合中央司改办开展调研,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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