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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一名刑警第一次遇到毒贩时亲手将其送进监狱。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当毒贩出狱时,这名警察竟亲自跑到其家门口。随后,该刑警出资,由毒贩制毒,联手开始了一段长达三年的"合作之路",先后生产冰毒200多公斤。6月25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了此案的具体案情。
制毒大案涉案冰毒200多公斤
这起特大制毒案件在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中被提及。6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李晓林在通报去年涉毒案件审判情况时称,"辽宁毒品源头以广东、福建等地为主,本地制毒犯罪已经出现。去年,丹东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200多公斤,已被依法判处死刑。"
原本本地制毒案件在辽宁就极为少见,而且制毒数量高达200多公斤,这更是极为罕见。经记者多方调查,发现毒贩王某某真实姓名为王长平。出生于1960年的王长平,原系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2014年,王长平和他人联手制造冰毒案发而被开除公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长平等人制毒案发于丹东市。2015年4月17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长平等人死刑,因王长平认为判罚过重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受理上诉后对该案进行了审理,2016年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