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224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27 15:13:39  评论(/)

王玉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适于“非镰刀弯”地区玉米种植的“梨树模式”纳入农业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梨树模式”纳入吉林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主要推广的生产技术问题

2016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和单位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推广轮作500万亩,其中吉林100万亩。201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耕地轮作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其中吉林200万亩。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一项创新*的工作,鼓励各地在农业理念、技术模式、投入产出效益模式、补贴机制、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梨树模式”是一种保护*耕作模式,地方可根据生产实际和技术需求,适时开展区域示范,进一步研究论证“梨树模式”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中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关于将“梨树模式”列入农业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技术补贴内容问题

2017年,农业部印发《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其中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开展轮作试点,主要技术路径是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实行玉米与大豆轮作、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轮作、玉米与谷子等杂粮杂豆轮作、玉米与花生等油料作物轮作。“梨树模式”暂时没有纳入农业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技术补贴范围,各地可以立足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创新类型多样、适宜本地实际的轮作休耕技术模式,为“梨树模式”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板。

三、关于建立永久*试验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总结“梨树模式”的经验和做法问题

近年来,农业部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项目,推动各地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产业发展需要,在自有基地或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建设了一批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搭建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的平台。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支持梨树县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推动“梨树模式”等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一方面,

继续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总结“梨树模式”的经验和做法,支持梨树县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另一方面,

加快研究并安排专项试验示范经费,支持梨树开展保护*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梨树模式”在黑土地保护与利用、保证土地休耕休养、解决玉米秸秆焚烧问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07

农业部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农办议〔2017〕10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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