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创业、再就业工作。2017年曲靖市创业担保贷款任务15395人,1—6月共发放“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2689笔,贷款金额2660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89笔,贷款金额39402万元;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笔,贷款金额510万元。共扶持了6578人创业、就业,带动和吸纳14075人就业。对接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13482.35万元、省级贴息资金4562万元、市级安排贴息资金63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为缓解曲靖市就业压力,以创业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做好政策*农业保险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2017年曲靖市种植业保险计划投保水稻24.25万亩、玉米166.75万亩、油菜11万亩;养殖业保险计划投保能繁母猪70.26万头、奶牛0.39万头;森林火灾保险计划投保公益林1227.65万亩、商品林842.92万亩。1—6月,水稻投保18.98万亩、玉米投保145.72万亩、油菜投保8万亩;能繁母猪投保46.09万头、奶牛0.014万头;公益林投保401.25万亩、商品林投保133.01万亩。共对接农业保险保险费中央补贴资金2824.01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185.25万元,市级安排补贴资金92.4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稳定了农业生产,保障了农户利益,培养了农户的风险观念和金融意识,提高了农业抗灾救灾效率,也减轻了政府防灾救济成本,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落实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2016年度,曲靖市共有9户县域金融机构符合奖励条件,按照政策“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过13%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共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850.65万元。1—6月,对接到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中央资金546.78万元、省级资金83万元,市级安排31.13万元。
四是落实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服务边远农村。2016年度,曲靖市共有5户村镇银行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政策“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共申报定向费用补贴资金1738.67万元。1—6月,对接定向费用补贴中央资金537万元、省级资金163.57万元,市级安排89.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