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在全市建设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分*、分线监管体系,实施三级责任、三*预警、三级监管,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级责任。萍乡全面推进各县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市建设局三级监管体系建设。明确各县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市建设局三级共同责任,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同时,对三级机构各自责任进行具体划分。
三*预警。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存在程度、人员在岗等情况,萍乡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三*(黄*、橙*、红*)预警制度。安全生产三*预警情况每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一次并在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公布。
三线监管。根据预警级别不同,萍乡对预警项目实行边线、底线、红线三线监管。建筑工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采取边线监管模式监管。建筑工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高度危险的,采取底线监管。企业存在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隐患、问题,具有极大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以上的,采取红线监管。辖区内红线监管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7.08.10贾幕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