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颖:雏鸟还巢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最高检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25 15:24:40  评论(/)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超颖

□试想,一个孩子,没有身份证,没有生活来源,该如何生存?只能是犯罪。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我不能坐视不管。

□这个笑容没有我想象中那般灿烂,但已是我们工作至今所得到的最大安慰,证明大量的前期努力并没有白费。

□一周后再次在单位门口看到他,黝黑的脸上再次露出单纯的笑容,显然这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取得了效果,我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儿时听老人讲,不要去捡失足从鸟巢掉落的雏鸟,因为一旦雏鸟沾染了人类的气息,即使人类将它送回到鸟巢,也会被鸟妈抛弃。对于失足的孩子,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

2016年9月8日一早,一起盗窃案件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分配到我的电脑上,经过对案卷的审查,我发现这是一起未成年人三次以撬锁方式在夜间盗窃店铺的普通刑事案件。我让检察官助理小庞准备好相关手续,计划第二天上午前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因无法联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经与北京市东城区团区委沟通,此次参与讯问的合适成年人是东城区某街道办事处的张大姐。张大姐很热心,听过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后,从家中给他带了衣物和生活用品。

犯罪嫌疑人丁丁(化名),男,17岁,自幼原籍上学,初中一年级后辍学开始盗窃,13岁来京后以盗窃为生。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次,2016年5月刚刚刑满释放。从案卷上看,这显然是一个劣迹斑斑的“问题少年”。

然而,当我见到丁丁后,这样的印象略有改观。丁丁肤*偏黑,身体壮实,没穿袜子,上身只穿了一件囚服马甲,眼神中流露着稚嫩,这与很多惯犯大不相同。

“我们是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的检察官。你涉嫌盗窃,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了吗?”

“听清了。”

………

丁丁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通过交流,我了解到了更多他不为人知的经历。

丁丁3岁时父母离异,随后一直跟奶奶生活,其间经常受到与奶奶同住的二叔的殴打。他6岁上学,10岁时被送回与父亲一起生活,此间经常受到父亲的殴打,直至2013年,他被父亲赶出家门,开始流浪,由于没有身份证,没有生活来源,联系不到任何亲属,便开始以盗窃为生。

讯问结束后,我意识到,如果就案办案,刑满释放之后他很可能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这不仅为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更毁了他的一生。“少年宜教不宜罚”,司法工作之根本不仅仅是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更重要的是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发挥刑罚的教化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11月11日,我代表东城区检察院以丁丁涉嫌盗窃罪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月30日,东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丁丁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收到有罪判决之后,我心中还是放不下这个案子,放不下这个孩子。

丁丁出狱后没有生活来源,身无分文。试想,一个孩子,没有身份证,没有生活来源,该如何生存?只能是犯罪。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我不能坐视不管。在得到领导的认可后,我和小庞一方面积极为丁丁寻找接收单位,一方面联系丁丁户籍地公安机关为他办理身份证。然而,联系了很多企业和观护基地,均以失败告终。企业顾及形象,不愿接收有污点的丁丁,而观护基地均没有接收外地户籍人员的条件。丁丁户籍地派出所表示,因丁丁没有办理过身份证,必须其本人回到户籍地才能办理,而丁丁目前还在羁押中。

路似乎断了……

丁丁出狱前四天,他的安置地点还没有着落,我和小庞心急如焚,难道丁丁还要回到漂泊流浪的生活,继而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虽然只见过几面,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希望看到他再次犯罪。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努力,我终于等来了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谢主任的回电。谢主任此前联系了景山司法所冉所长,其辖区内的某蔬菜配送企业了解丁丁情况后,表示同意接收他。我们喜出望外,急忙与冉所长见面,对企业进行了全面考察。

2017年3月17日上午,持续了近一周的重度雾霾终于散去,天空分外清澈,我和小庞驱车前往位于大兴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分所。办理了会见手续后,我们见到了丁丁。

我告诉丁丁,已经为他找了一份工作,并说明了工作内容及企业情况。小庞告诉丁丁,我们计划明天来接他,并在月底带其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丁丁说他愿意接受帮教,也愿意在检察院的帮助下办理身份证。当我说到为他找到工作时,他露出了笑容,这个笑容没有我想象中那般灿烂,但已是我们工作至今所得到的最大安慰,证明大量的前期努力并没有白费。

2017年3月18日早7点,我和小庞再次来到第三看守分所。8点30分,我们见到了丁丁,重获自由的他看起来轻松了许多。在前往景山司法所的路上,我询问了丁丁的生活情况,并将张大姐捐助的生活用品和我们买的裤子交给他。

来到景山司法所后,冉所长将我们带到企业位于某社区门前的蔬菜销售点,在那里我们见到了等候多时的企业发起人李经理和杨董事长。两人对丁丁非常热情,没有任何偏见和歧视。

丁丁看到这么多人关心自己,一时之间竟有些无所适从。他笑着说如果没有检察官将他接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亲无故的他都不知道如何回到市区,更不知道如何生存。

临走时,我们与丁丁约定27日前往其户籍地为他办理身份证件。我很清楚,办身份证,是丁丁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前往丁丁户籍所在地之前,我和小庞已多次与首都机场联系,也准备了齐全的材料,头天特意跟机场值班民警再次沟通,也得到了确认,但我和小庞担心丁丁的登机手续会出现意外,心里总放心不下,凌晨4点,我们就早早启程前往机场。

我们带丁丁到机场民警处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过程非常顺利,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在办理证件的过程中,心理专家宋老师也赶到机场与我们会合,一行人登机。

飞机落地后,我和小庞又坐了4个小时的汽车,在当晚7点左右到了丁丁的户籍地。找到宾馆安顿下来后,我们坐在一起开了个小会,对第二天的工作做了简单计划,工作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为丁丁办理身份证,希望能将户口簿一同办妥;二是为丁丁寻找家人,希望能得到一些线索。

会后大家各自回屋休息了。一天1500公里的行程让大家甚是疲惫,希望短暂的休息过后,第二天一切顺利。

第二天一早,我们与刘指导员取得了联系,驱车前往当地公安局。见到主管刘局长后,我将此行的目的、对未成年人帮教的意义和今后的工作设想与刘局长进行了交流。刘局长表示,辖区内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非常多,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稳定因素。检察院开展帮扶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工作是理念的进步,他会尽最大努力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刘局长的帮助下,我们顺利为丁丁办理了身份证和户口簿。

经过查询,我发现一条火化记录,证实丁丁的父亲已经于2013年去世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震惊了在场所有人,我下意识回头看向站在身后的丁丁。丁丁一言不发,垂着眼,默默走到窗边。

办完手续已经下午5点多了,因为行程紧张,我们买了晚上6点的火车票。火车上,丁丁一直沉默着,资深心理专家宋老师建议我们先不要与他沟通。过了一会,我收到丁丁的微信,他问我有没有他父亲的照片,想留个念想。我知道丁丁嘴上说没关系,但还是受到很大打击。

这个还不满18岁的男孩终于在火车上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流不止。经过宋老师的心理疏导才渐渐缓解。

到达市里已经晚上10点多了,没吃晚饭的我们已经精疲力竭,简单吃过饭后各自睡去,第二天早上还要赶飞机。

回京一周后,丁丁开始为东城区一些社区配送蔬菜,每周会和我们见面,我和小庞也有更多机会观察到丁丁的变化。

一次见面中,我发现丁丁似乎情绪很低落,平时他会非常亲热地向我说起几天来发生的琐事,但今天他似乎非常疲惫。随后的交流中我了解到,最近企业筹备开业让他有些不适应紧张的工作节奏,世俗的人际关系让他疲于应对。此时我才发现,虽然在我们看来这是生活的常态,但从未工作过的丁丁显然对此不太适应。

从以往的案例看来,在帮教过程中,帮教对象出现心理上的反复非常正常,但我丝毫不敢掉以轻心。这个阶段是心理学上的社会再教育阶段,也是丁丁与社会重新融合的阶段,这个过程中的丁丁需要面对诸多不适应,内心变得更加敏感和脆弱,如果不能顺利度过这个阶段,很可能造成再犯,使我们所有的努力功亏一篑。

于是我先对丁丁的烦恼进行了解,待他倾诉完后对他进行心理疏导。丁丁走后,我和小庞又仔细分析了他出现心理变化的原因,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再次沟通,请心理老师对丁丁进行更加专业的心理疏导,并在未来的几天中随时关注他的心理变化。

一周后,再次在单位门口看到丁丁,他黝黑的脸上再次露出单纯的笑容,显然这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取得了效果,我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丁丁送来了他的日记,日记中写道: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人,我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了……

2017年6月9日是丁丁18岁的生日,我们为丁丁精心准备了生日礼物和蛋糕,准备下午在未检工作室为他举办成人礼。

我们还邀请了菜业公司的负责人李经理、景山司法所的冉所长、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中心的谢主任和两位为丁丁做过社会调查的调查员老师,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丁丁才能顺利回归社会。收到我们的邀请,大家都欣然赴约,冉所长和谢主任还为丁丁准备了礼物。

几天前,丁丁领到了人生中第一份工资,虽然不多,但这是他第一次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18岁后的他就是一个成年人了,社会将以对待成年人的标准去衡量他,要求他承担起一个成年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准备好去迎接人生的崭新开始,但时间不会等待他成熟了以后再让他成年。

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志虹参加了丁丁的成人礼,并将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钢笔赠送给他。宋检说,“检察官在做这项工作之初,就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你的改变和成长,今天你成年了,希望你以后能够自己记录成长中的点滴,记录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儿时曾听老人讲,不要去捡失足从鸟巢掉落的雏鸟,因为一旦雏鸟沾染了人类的气息,即使人类将它送回到鸟巢,也会被鸟妈遗弃。

但我作为检察官,坚信人类社会不会放弃失足的少年,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虽然帮教过程困难重重,但成效喜人,丁丁的改变也给了我们坚持下去的动力。我还将继续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可操作机制,帮助更多像丁丁一样的“雏鸟”回到社会的“巢穴”,得到社会的庇护。

(东城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庞振寰对本文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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