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称新营办商须按提交建议兴建摩天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03 12:18:43  评论(/)

中环海滨长廊的摩天轮未有预告下,上星期二突然停业。发展局表示,由于旧营办商投标失败,在原有租约终止后,不能继续承租用地营运摩天轮,必须在下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拆卸,将用地交给新营办商,政府已经批出相关工程的许可。发展局又表示,新营办商须要按照投标时提交的建议,兴建一个直径五十五米高的摩天轮,短期租约也有条款容许新营办商继续使用现有摩天轮,但由于买卖摩天轮是新旧营办商之间的商业决定,因此政府并无规定新营办商必须使用现有摩天轮,也无参与双方的商业讨论。除非双方达成协议保留摩天轮,否则旧营办商有责任进行拆卸工程。

发展局表示,新营办商技术建议,比其他投标者优胜,尤其在票价方面有显著优势,过去十年内也拥有至少一年策划、营运和管理摩天轮或机动游戏的主题乐园或嘉年华经验,符合标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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