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目前已经有十四家中央企业,签订债转股协议,规模达四千四百多亿,合共有共三十六家有意向而且条件较好的央企,开展债转股工作。
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表示,在债转股、管控央企债务风险等措施下,中央企业的资产结构和债务水平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显现杠杆控制的效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目前已经有十四家中央企业,签订债转股协议,规模达四千四百多亿,合共有共三十六家有意向而且条件较好的央企,开展债转股工作。
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表示,在债转股、管控央企债务风险等措施下,中央企业的资产结构和债务水平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显现杠杆控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