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红通贺俭回国投案, 贺俭是谁犯了什么事?“百名红通人员”第68号贺俭回国投案。
今天,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委、省纪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百名红通人员”第68号贺俭回国投案。这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首个回国投案的“百名红通人员”。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9人。
贺俭,男,河北港口集团原方大房地产公司经理,涉嫌贪污罪和单位行贿罪,2010年9月逃往加拿大。贺俭外逃后,其巨额涉案资金已被冻结,将依法予以追缴。
红*通报 :
红*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红*通报是上述通报中惟一可以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的通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接到红*通报的国家,必须立即逮捕被通缉人员,“红*通缉令”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法力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