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娟回应申诉专员公署批评指与房署沟通很好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13 13:28:25  评论(/)

申诉专员公署批评社会福利署资助的服务中心,在处理一宗公屋调迁申请时,一再拘泥于转介机制的程序要求,认为社署应避免因为对程序过于执着耽误事件。社署署长叶文娟说,事件反映非政府机构的服务中心与房署在沟通方面出现问题,双方对程序的理解有不同,强调社署与房署有常设沟通机制,沟通得很好,也就着程序,有很清晰的协议,未来会加强非政府机构与房署的沟通。叶文娟又说,在一宗个案结束后,要重新开启个案,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是社福界的普遍做法。

涉事个案中的投诉人是公屋住户,因为其中一位家人在单位内突然身故受情绪困扰,提出调迁,负责评估的服务中心向房屋署作出调迁推荐后,便结束个案。及后投诉人未有接受房署两度建议的调迁安排,房署于是将个案转介回服务中心,但服务中心未有作出跟进,事件经过接近两年仍未解决,投诉人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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