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挖古墓挖出石头 怎么回事?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04 10:31:09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本来盗墓贼盗墓肯定是奔着金银财宝去的,但是他为什么要拿石头?这是怎么回事?

利用购买来的探测仪,郭某等人在石景山隆恩寺附近实施挖洞盗墓,在挖了一20余米的盗洞还没有挖到任何文物时,3人就被警方抓获。日前,本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并宣判,郭某等三人因盗掘古墓葬罪未遂被判处管制2年至8个月不等。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7年4月初至5月4日间,被告人郭某 、岳某、刘某伙同他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隆恩斯99号院后山南麓对一座明清时期的古墓葬进行盗掘。在法庭上,郭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他犯盗掘古墓葬罪事实有异议。他称自己是挖玉石的,不认可盗掘古墓葬罪,自己没有挖到古墓葬,也没有鉴别古墓葬的经验,他的仪器可以显示这个地方有矿藏,比如黄金、珠宝一类。岳某、刘某则表示认罪。

根据供述,郭某认识了从事盗墓的“老四”,并通过“老四”联系到了岳某,后两人便商议在石景山隆恩寺附近盗掘墓葬。在山上转了几圈后,他们决定下手。郭某花费7000元购买了可以探测金矿、玉石的探测仪,通过仪器的探测确定了挖掘地点。他们还购买了挖掘盗洞需要的锤子、铁锨等工具。

岳某说,由于上山的入口在某大院内,他联系了一辆有大院通行证的黑车方便通行。盗掘时间是从3月到5月,开始他们在白天挖掘,后来因为清明节期间上山祭拜的人多,为了避开上山的人,他们就把时间改成了晚上。只要天气好,几人便晚上七八点钟上山,趁着夜晚挖掘,然后第二天凌晨4点下山离开。在挖掘时,郭某负责操控探测仪,确定挖掘方向并指挥,其他人则负责挖掘盗洞,并将土运出洞口,丢弃在附近。他们还采购了发电机、电镐用于挖掘,每天大概能向前推进几十厘米。

在他们的挖掘盗墓持续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候,有关部门在巡查时发现了盗洞,郭某等人随后被抓获,此时他们已经挖了20余米,但没有触及塔基和地宫。除了挖出两块“水晶”和“玉”,他们并没有挖到什么东西,这两样东西经鉴定也都是普通石头。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出具了调查说明,确认盗掘现场附近为三座古代墓塔塔基,初步判断为隆恩寺僧人墓地。该区域地下文物埋藏较为丰富,文物部门曾在盗洞东侧发现清代宗室墓葬,具有较为重要的文物价值。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岳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但因三人没有挖到墓穴及塔基地宫,没有涉及古墓葬文化层,未损坏历史、艺术、科技价值,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郭某管制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岳某管制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刘某管制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景陵三次火灾为何都查不到证据?盗墓贼也害怕

景陵是 康熙 大帝的陵寝,在清东陵孝陵的旁边。景陵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频发大火。对于古建筑来讲,这可是致命的事情。景陵在历史上共有过三次起火的记载,先说第一次。第一次大火发生在 光绪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景陵的隆恩殿起火,把大殿全部烧毁。大殿是陵寝的主要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十分壮丽。但是,人们更关心的是大殿中的神牌。另一方面,这次大殿失火也波及了其他建筑。大火燃烧后,先是殃及了东西配殿,把两个配殿的琉璃瓦烤黑了,门窗烤着了。而大殿后面的三座琉璃门损失最大,琉璃件被烤坏,陵寝门被完全烤着,整个琉璃门毁于大火。这件事被守陵的大臣上报给了朝廷。 慈禧 太后 一听,吓了一跳,赶忙派出两个重量级的大臣前往查办,这两个人就是 赵尔巽 和铁良,一文一武,既有韬略,又有胆识。

他们二人被派往清东陵调查火灾事故,采取的办法就是提审当事人。这些守陵人早吓得 面如土色 ,不知如何是好,经过提审、分析、调查,结果 大吃一惊 :这场大火居然是一场怪火。“一怪”是起火原因奇怪。古建筑由于没有避雷设施,很容易在雨季被雷火击中而起火,这在北方很普遍。旧历二月二十日,这个季节北方不会打雷,不打雷就没有雷击起火的可能。怎么能把这么一个大殿烧毁呢?“二怪”是起火的地点不对。按常理,大火都是在地面开始起火,没有在房檐起火的,而这次大火就是在房檐突然起火。

于是,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人心惶惶。不久,就传出了一些极为可怕的说法。最终的说法是那些守陵人所为。这些守陵人怎么敢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来呢?原来,这些人平时可能偷过景陵的祭器,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怕被人察觉,便放了一把火,把大殿给烧了,从而混淆视听。赵尔巽和铁良这时就像两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 千头万绪 ,无从下手。两位一想,干脆来个明哲保身,难得糊涂,上了个折子,结论是这是一场怪火,无从查考。

第二次大火是一股奇火,发生在1945年。

这场火不是发生在地面上,而是发生在地宫里,确切地说,这场火是从 康熙皇帝 的棺材之中喷出来的。据盗陵犯交代,他们为了盗取康熙帝棺材之中的宝物,命令砸开那个最大的棺材。两个 年轻力壮 的小伙子挥舞着斧头劈向棺材,根本劈不开。于是,找来了一把大锯,奋力锯棺,就在将要打开的一刹那,从棺材之中居然喷出一团大火,这团火就像一个圆球一样窜出来,直接扑向两个人,很快就烧坏了他们的脸和身上的衣服,吓得他们赶紧扔下大锯。而当他们第二次再用斧劈棺的时候,居然再次喷出火来,又烧坏了盗贼的脸。难道是机关暗器吗?

从康熙皇帝棺材中喷出的这股奇火,最终也没人解释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景陵的第三场大火最令人遗憾,它烧掉了康熙大帝的一世英名,因为这场大火烧掉的是景陵的大碑楼。这次大火发生在1952年7月14日,因雷击起的火。景陵的这个大碑楼有许多独到之处,开创了清陵的几个第一。

第一次由皇帝亲自书写碑文。 雍正 皇帝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那就是亲自书写了大碑楼上的文字,有4300多字,这是他的首创。

第一次皇帝在碑楼上签章画押。我们今天的名人书法都要签章,那才值钱。可是,之前的皇帝碑文上面,再有名的书法家也不敢盖章,而这次是 雍正皇帝 亲自书写,为了表达自己的孝心、诚心、虚心和小心,在碑文的末尾,他特地做了一枚篆字章,文字内容是“雍正尊亲之宝”。

第一次做成了双碑,这也同样是破天荒的。为什么要做两个石碑呢?原来是不得已的。王公大臣为康熙撰写大碑楼上的文字时,经过反复斟酌,最终留下了4300字汉字,不能再减了,因为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功绩实在太多,事情也多,文字少了概括不了。文字做好后,在同一个石碑之上刻汉文和满文,这是祖制。可是,这么多文字要刻在同一石碑之上,装不下怎么办? 顺治 在位时间短,只有1800字,一块石碑可以装下,康熙的却装不下。于是,王公大臣建议做两块石碑,一个刻汉文,一个刻满文。雍正帝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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