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一位女顾客五年前接受静脉输液后死亡的案件,六男三女陪审团退庭商议十多小时后,裁定首被告、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及次被告、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误杀罪名成立,至于第三被告、注册女西医麦允龄,陪审团未能就误杀控罪达成大比数有效裁决。麦允龄离开法院时,也被大批传媒包围,被问到会否向死者家属致歉,以及日后有何打算,麦允龄都未有回应。
案发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被告使用仍在实验过程中的治癌疗法,抽取死者陈宛琳的血液,在实验室制成血液制品后,重新输入她的身体,过程并无确保血液制品由合资格人士负责制作、没有进行适当的病毒及细菌测试,也没有向当事人详尽解释风险,涉嫌严重疏忽,非法杀死陈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