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今年首十个月,收到一百六十三宗外聘外佣服务的投诉,主要涉及服务质素、经营手法、收费争拗等问题。有投诉人经中介公司聘请一位印尼女佣,聘用条件是必须能操广东话或普通话,公司推荐一位据称曾在台湾工作六年的印佣,但最后发现她只是在台湾从事农务工作,只懂一些普通话单字,投诉人要求更换女佣被拒,中介公司表示不能保证女佣相关履历的真确**。
消委会指,劳工处在今年初颁布《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要求中介公司要尽责核实佣工的相关资料,但消委会访问三十三间外佣中介公司,其中二十九间都表示,查核工作主要由海外合作伙伴负责,只有十七间表示会自行查核文件,消委会质疑中介公司依赖海外伙伴,并没到达到《守则》要求的条件。另外,消委会发现,不同中介公司的收费水平差距颇大,以聘请菲佣为例,收费由七千八百元,至接近一万二千元不等,相差逾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