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与内地就通报机制的新安排达成共识,明年二月一日起实行,其中涉嫌恐怖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最迟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通报。前保安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通报机制在零一年生效,至今才完成检讨是太迟,但也是一个进步。她又指,中纪委属于党机关,不隶属于国务院,因此通报机制并不适用于中纪委,但其他国安部门和公安机关都已经包含在内。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指,通报机制应该列明适用于内地哪一个国安机关,他举例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称自己被“强力部门”拘捕,质疑“强力部门”或者中纪委是否也受限于通报机制。他又指,两地应该厘清探视权问题,假如有香港居民在内地被捕,在当事人要求下,特区政府人员应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