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布一系列措施,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和生活,包括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内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内地人一致,在提取公积金、申请相关住房贷款等,也与内地人享有同等权利,在内地跨城市就业的港澳居民,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手续,当终止聘用关系返回港澳,可以提取帐户余额。
各地的财政部门、教育局和直属高校也会为到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参照内地学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不但增加港澳学生奖学金名额,还大幅提高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社科基金并决定参照内地居民待遇,让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