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ATM机给人们办理存取款提供了方便,却成了一些人眼中可以随意处置的摆设,有人因此用来泄愤,警方介入调查,损害公共财物会有什么处罚?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案里警钟,耳边敲响。林陆川县一名女子,为了发泄情绪,深夜狂砸多台银行ATM机,警方接到报案后快速出警,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抓获。
12月12日凌晨,陆川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民警接到县城某银行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女子正对银行网点的ATM机进行打砸。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涉事女子传唤回派出所。
被民警带回的女子姓黎,23岁,陆川县沙坡镇人。黎某交代了她因为心情不好想发泄情绪,在12月11日晚11点左右,先后对县城新洲路往北沿线的3家银行网点的8台ATM机进行打砸的犯罪事实。
目前,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银行卡余额不足 渑池一男子竟怒砸ATM机
10月15日早上7时许,渑池县城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称县城某银行两处ATM自动取款机被人故意损坏,损失严重。值班副所长张博随即带领民警前往现场处警。
到达现场后,副所长张博一边安排民警维持现场秩序,固定证据,另一方面积极同银行方面沟通,查看实时监控。经银行提供视频线索发现,一名四十岁左右男子分别于10月14日晚上22时30分和23时50分,使用螺丝刀等工具破坏工行ATM两台,造成机器不同程度损坏。然而,虽然有视频线索,但因视频像素不高,加上犯罪嫌疑人有意识的用手挡脸,现场画面模糊不清,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走访,并积极同局合成作战中心联系,寻求支持,追寻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
12月2日晚19时许,民警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8岁,城关镇人)抓获。经审讯,孙某如实交待了犯罪经过。经查,孙某是因为自己银行卡余额不足,未取出钱款,从而恼羞成怒,出于泄私愤目的,当晚分别来到两处ATM自动取款机前,故意将机器砸坏。经县价格中心认证价值约157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