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指全国人大常会昨日通过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仅确认落实有关安排,符合宪法及基本法,却未提出任何基础及理据,并指令特区政府应当立法保障落实,公会表示震惊,认为等同指“但凡人大常委会所说符合的便是符合”,是并无前例的举动,是回归后在香港落实执行基本法的最大倒退,严重冲击“一国两制”的实施及法治精神。
公会认为,人大常委会不能凭空得到和行使权力,常委会就特区事务作出的任何决定,必须依从宪法及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又指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完全未能就“一地两检”安排“三步走”的最后一步,即本地立法提供明确的法理基础。公会认为,特区政府不可能纯以人大常委决定作解脱,又指人大常委会决定及作出的过程,令香港及海外法律界怀有强烈观念,就是在香港特首及政府的要求下,人大常委会是会作出认为“好事情”的决定,而漠视宪法及基本法,将无可避免削减本地及国际对特区奉行“一国两制”及法治的理念及决心,公会表示极度忧虑及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