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拟订烈士褒扬办法;承办拥军优属工作;拟订军供站设置规划;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下设:综合处(双拥办秘书组)、政策法规处(双拥办政策研究组)、优待抚恤处、烈士褒扬处、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处、军休安置管理处、退役士兵安置处、无军籍职工和复员干部安置处、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处
局长:
包丰宇
全国双拥办副主任、
巡视员
:
马飞雄
副局长:
董华中、李树峰、李桂广、李敬先
副巡视员:
孙军山、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