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利比里亚使馆经商处郑重提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2 10:33:01  评论(/)

近日,有国内企业致电我驻利使馆经商处,称有利比里亚人与其接洽承包工程项目,声称可以以国家主权担保,获得中国政府“两优”贷款(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支持或者商业贷款融资,并以商签合同为名,索要签字费。

在此,经商处郑重提示,中方融资项目我国内需履行一系列手续,一般需事先得到中国驻利比里亚使馆经商处的支持函方可启动,请企业仔细甄别外方信息,慎重对待对外方提出的各类付款要求,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目前利经济发展缓慢,政府还款能力差,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对利政府借款均有严格的限制。经商处建议,企业接到此类信息时可来利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并向经商处核实,经商处处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lr@mofcom.gov.cn

联系人:张泰铭

电话:00231-8865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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