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检视院舍实务守则及法例工作小组早上开会,小组成员田北辰在会后表示,会上主要讨论检讨院舍人均面积的三个方案,大部分与会成员反对只规定新领牌院舍的人均居住面积,而现有院舍就维持不变。田北辰认为,最终采纳方案应就院舍寢室的人均面积订立基本标准,并修订院舍公用空间的人均面积。
有团体在会前到场请愿,要求修例规定护老院及残疾院舍的寢室及公共空间人均面积最少要有八平方米。团体指,部份院舍的寢室更只有约三平方米,轮椅难以出入,没有足够空间存放个人物品。
团体建议每间寢室最多只容纳四名院友,床的三边也应留有空间,让院舍员工易于扶抱及使用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