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得了便宜还卖乖!湖北恩施州1名男子黄某看美发小姐姿色颇佳,竟数次**被害人,完事后还觉得消耗过多体力,要求女子给“营养金”,该男日前遭法院判刑。
据媒体报道,女子姜某前年遭到黄某胁迫发生**关系,不料黄某食髓知味,不久后又擅闯女方家中想要“再爽一把”,女方告知正逢生理期,但黄某不信,硬是把她的裤子脱掉检查,发现所言为真男子才愿意离去。
女子姜某数度搬家,仍逃不出魔爪,去年7月黄某闯入她开设的美容美发店,暴力殴打和语言威胁再度**得逞,完事后还以“身体消耗太大”为由,女子向某方勒索“营养费”20元人民币,还威胁若不从就“抢走你脖子上的项链”,女子姜某为脱身只好掏出50元人民币。
湖北巴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其中一次还因女方生理期**未遂,已构成**、**未遂等罪嫌,完事后还强索财物,应当着重处罚,一审判决,黄某依法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