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建消费者可追溯食品来源与质量安全信息 [生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2-09 21:41:35  评论(/)

原题:3月1日起福建消费者可追溯食品来源与质量安全信息来源:东南网-东南网

东南网2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林智岚)日前,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从下月1日起施行。

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

根据《办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应确保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并覆盖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以及经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它们在福建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都要实施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办法》建立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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