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就拓寛现行上市渠道,便利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发表咨询文件,进行一个月公众咨询。港交所建议在现在“主板”规则新增三个章节,分别落实生物科技、不同投票权架构及新设便利第二上市渠道。当中容许未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及不同投票架构的公司上市,以及接纳大中华及海外公司来港挂牌。
文件建议申请以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的公司,申请时须证明公司的核心业务应用了新科技、创新理念及新业务模式,或研发工作为公司带来主要贡献及开支,或公司成功营运依赖其专利业务特点或知识产权等。申请人上市时必须拥有至少一百亿元的市值,并须拥有高增长的业务纪录,并获得非常数额的第三方投资。享有不同投票权的股东在上市前拥有的总股份须占至少一成,最多每股十票。申请人上市后,不可以在原本一股一票基础上增加不同投票权。相关股份代号结尾须加上“W”标记。
生物科技公司方面,港交所希望吸引以研发为主,从事医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生产和研发的公司,必须有一种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上市前十二个月一直从事研发等,又拟在上市委员会引入经验丰富人士,提高评估生物科技能力。相关股份代号结尾须加上“B”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