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最高法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3-11 00:32:43  评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代表们普遍表示赞同。主席团常务主席提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主席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组长沈春耀受大会秘书处委托作的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表决,决定将审议情况的报告、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主席团公告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代拟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8日上午,各代表团共推选出35名监票人人选。主席团常务主席经研究,提出了总监票人建议人选。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将在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议监察法草案、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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