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电 英国数百所学校周三(28日)收到了恐吓电邮,威胁学童将受到汽车袭击或枪击,多校暂时关闭以防万一。但警方其后表示,相信其中逾百所学校收到的电子邮件只是恶作剧。具体是怎么回事?下面来看看吧?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据香港东网援引当地媒体报道,恐吓电邮约于周三早上10点发出,英格兰等多地的学校也收到。邮件声称,会趁学生放学时发动汽车袭击,还称“如果你尝试疏散学生,施袭司机会下车扫射他们。”
报道称,多所学校收到电邮关闭校园并报警,又通知家长接子女回家。但警方后来表示,目前学校收到的恐吓中没有一个被视为可信,加上没有收到进一步威胁,认为校方暂不需采取更多措施。
频繁收到恐吓威胁短信 半年换五次电话号码
在西安工作的翟先生最近经常会收到一些莫名的短信,短信内容让他感到害怕。是谁发给他的呢?
打开翟先生的手机,只要间隔几条,就会看到含有恐吓、威胁内容的短信。
翟先生:短信的内容是非常恐怖的,就是有做梦要杀人,泼硫酸,还有呢,要把你打成脑震荡。9月4号以后半夜又不断接到恐怖电话。
翟先生说,收到这样的短信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他的正常生活也受到了严重干扰,无奈之下,他已经更换了五次电话号码,即使这样也仍然无法避免。
翟先生:短信内容对我生活影响非常大,我感觉到生活在一种莫名奇妙的恐怖状态,每天都不敢出门。对我的身心工作影响非常大,睡眠质量也比较差。
那么,到底是谁发来这样的信息呢?
翟先生: 05年才调到西安工作,在外面搞工程管理,西安亲人也不多,单位的同事也没结过仇。
按照短信显示的号码,翟先生多次拨打过去,对方要么直接挂机要么关机。那么,翟先生遭遇的困惑,难道没有解决办法吗?其实,2007年3月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发送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进行了法律规定。翟先生也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五)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受法律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律师也提醒大家,如果遭遇类似情况,一定要记录下对方的短信或者到电信局收集电话记录作为证据,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