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女会计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刑,在两年的时间内,女会计竟然挪用了 235万的公款,这么多的钱,她都干什么用了?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归还信用卡透支、炒原油期货等,合肥市某幼儿园出纳会计利用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两年间挪用公款达2359780元,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童某今年50多岁,1986年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幼儿园工作,1996年起一直担任幼儿园出纳会计,负责幼儿园现金收缴和现金记账工作。自2016年年初起,童某利用自己经手收取幼儿保教费、伙食费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现金不如数上交的方式,陆续截留公款累计达235万余元,用于个人归还借款及进行营利活动。 2017年8月,幼儿园在清理账目时,发现账目有问题。随即,童某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承认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归还挪用公款3.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童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她主动向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承认,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岳阳一国企会计挪用公款203万外逃20年 换来6年刑期
一国企销售会计竟利用担任职务之便打起了公款主意,案发后他逃亡20年,直到2017年才投案自首。近日,岳阳云溪区法院审理这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廖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993年至1997年间,被告人廖某担任某涤纶厂财务科销售会计,利用负责工厂销售货款的核对、清理及签发收款通知单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私开收款通知单,帮其朋友多次从该厂无款提货,欠下大量货款。廖某在四年期间共挪用公款人民币203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至今有193万元尚未归还。1997年7月廖某自知事情败露,外逃境外,2017年廖某投案自首。2017年2月12日被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主动向检察机关退款十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