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泉州出台2018年垃圾分类工作意见试点对象名单出炉来源:-东南网
泉州出台2018年垃圾分类工作意见,试点对象名单出炉
垃圾细分类实现三个全覆盖
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柳小玲董加固黄谨)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垃圾分类办获悉,《2018年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意见》近日印发,并公布2018年试点对象名单(详见附录)。意见要求中心市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的试点对象单位(小区)、其余县(市、区)试点小区于2018年6月前全面启动。从7月份起,2018年新增试点对象将一并纳入考评。
意见指出,今年垃圾分类的主要目标是大分流、细分类。其中,大分流即中心市区要实现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等分别处理。细分类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双阳共18个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实现全覆盖,泉州开发区实现全区域全覆盖。
【通报】
中心市区垃圾处理
产业园今年完成选址
意见还指出,今年,中心市区垃圾处理产业园要完成选址工作;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分别建成1个以上规模适中的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场所;要建成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对北峰大件垃圾处理站进行改扩建,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大件垃圾处理站;对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进行扩建,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园林垃圾处理站;泉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并完成选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