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就只是骨折而已,为什么还会因此丢了性命!医院对于这件事情要负什么责任呢?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子的呢?一起看一下!
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长沙人李扬帆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
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骨折手术后为何会出现肺栓塞,医院对此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给妻子进行骨折手术的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中医附二),临终前进行抢救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4月1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不过,中医附二医院认为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对该鉴定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李扬帆的妻子彭智凤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从教英语十余年。2015年5月30日早上,41岁的彭智凤在进电梯时意外摔到了膝盖骨。李扬帆当即叫了救护车送到附近的中医附二骨科治疗,该医院系其妻任教学校的下属医院。医院检查摄片显示,彭智凤系右髌骨骨折。2015年6月3日,医院对彭智凤进行了手术,具体方式为切开复位空心螺钉+张力带固定,该手术方式需要住院十多天,李扬帆和岳母照顾,还请了护工。
手术12天后,妻子恢复情况不错,6月15日早上8点准备出院。李扬帆记得,妻子心情很好,吃了一大碗馄饨,跟病友留了电话,还称出院后想换一台车。在跟护工结完账后,李扬帆跟妻子开玩笑,“护工这么容易的工作,还要150块钱一天,不如给我。”彭智凤戏称,“给你250,要不要?”李扬帆永远都忘不了这句话,因为这是妻子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在彭智凤起身准备活动一下腿部时,她突然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不省人事。接着,她深度昏迷,被转入中医附二ICU病房。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引用医院档案材料称,“6月15日8点20分,医院进行抢救的同时,下病危,8点57分呼吸停止,10点患者血氧未测出,血压未测出,考虑肺栓塞所致。考虑给予溶栓治疗,经家属同意给予静推溶栓……但患者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射,考虑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当晚22点52分,中医附二邀请湘雅一医院教授会诊,记载患者心肺复苏术中心跳停止2小时,脑细胞死亡很难恢复,体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无自主呼吸,预后极差。
李扬帆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5年)6月16日下午,家属多方联系,终于弄来一台设备可靠的急救车,紧急转院到湘雅医院,“当时中医附二不同意转院,因为途中随时可能停止呼吸,但当时我们想的是,百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去争取。”然而,湘雅医院在抢救三天之后,于6月19日宣布彭智凤临床死亡,直接死亡原因:中枢性衰竭。李扬帆告诉澎湃新闻,妻子的死来得实在太突然。6月15日妻子发病,中医附二跟他谈话时,情况说得很严重,但比较模糊,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转到湘雅医院后,直到6月19日湘雅医院宣布死亡,他才希望落空。随后,他和岳父母、女儿在悲伤中料理完丧事,他决定找医院讨说法——妻子到底怎么死的?为何治疗骨折会出现肺栓塞这种致命疾病?此时,他发现这个答案并不容易找到。查明妻子死因的最好办法是尸检,但此时妻子已火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相关规定,医院应在家属提出死因质询时,告知进行尸检的必要性。
而两家医院都未告知可以尸检。李扬帆说,他在悲伤之中也未想到过去进行尸检。他将两家医院起诉到法院,被告知必须进行医疗鉴定。前面两家鉴定机构,因为没有解剖尸体拒绝鉴定,最后,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接受了长沙市开福区法院的委托,进行了鉴定。2018年3月26日,该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对中医附二的医疗行为进行了分析:对附二的骨折手术方式不予评价;对于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并发症的相关书面风险告知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体现充分风险预见义务,有可能导致在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疏忽;未对患者行下肢超声检查,对患者出现凝血功能检查提示的dD-二聚体、FDP升高之情况未予复查,未见下肢是否肿胀的临床查体记录,未见定期按摩、穿戴弹力袜等预防下肢静脉血栓的相应建议,对患者术后抗栓治疗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患者发病抢救时,按照一般临床经验,首先应考虑急性肺栓塞可能,直至当天10时方考虑到该疾病并给予溶栓治疗,在临床诊断思维方面存在局限,在治疗方面存在延误,存在一定不足。
综上,该鉴定意见认为,中医附二医院在术前告之、术后抗栓治疗、发生急性肺栓塞后临床诊断及对症治疗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最终肺栓塞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死亡的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死亡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程度,从法医学立场分析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曾代理多起医疗纠纷案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解释,“同等~主要因果关系的程度范围”,即介于50-80%左右的责任。对于湘雅医院的医疗行为,该鉴定意见认为,转院时患者深昏迷、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提示预后极差,从临床医学角度已难以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仅能暂时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所以湘雅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4月10日庭审中,被告方湘雅医院认可该鉴定意见,中医附二则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中医附二认为,由于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原告提出患者有深静脉血栓,且发展至肺栓塞导致死亡的观点没有事实依据,诱发静脉血栓形成的原因有多种,在没有病例资料能证明也没有尸检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彭智凤的深静脉血栓系下肢术引发;他们对患者的救治尽职尽责,他们的医疗行为没有违反诊疗规定,医院没有过错。法庭辩论中,中医附二诉讼代理人称,他们不接受鉴定意见结论,“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转归所致,每个疾病都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每个疾病都能治愈。”李扬帆的诉讼代理人、中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教授、主任法医师熊平说:“每个死因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疾病所致,但是,骨折的病,是不是一定会形成深静脉血栓,并最终导致肺栓塞?血栓原本是可以预防的,可以不出现的,就是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责,才引发的病。”民事起诉状显示,李扬帆及女儿、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66万余元。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老汉路口拦车乞讨被撞骨折 曾被多次曝光成"网红"
“等红灯时,我屡屡遇到这位老大爷,红灯一亮,他就挨个敲车窗乞讨……没想到这次被撞了!”昨日,漯河市民王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昨日下午,大河报记者了解到老人被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因有网友反映该老汉常年在漯河拦车乞讨,早被多次曝光已成“网红”,此事遂在漯河引发网民热议。
伤情
七旬老汉被大货车撞骨折
4月6日上午10时50分许,在漯河市区107国道与湘江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多岁的老年人在路口乞讨被一辆大货车撞伤,被送往漯河市中医院救治。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老人曾站在该路口,对等红灯的过往车辆不断拦车乞讨。至于该起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表示仍在调查之中。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漯河市中医院,见到了老人的主治医师孟丽娟。她告诉记者,老人被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因为病人有10多年的糖尿病,导致小腿碾轧部位肿胀、青紫比较严重。”孟丽娟说,当天下午,他们就进行了骨牵引治疗,现在正在治疗期间,之后会继续观察,等到病人血糖控制了,肿胀消下去之后,可以进行手术。
随后,记者来到老人所住的病房,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旁边照顾,他告诉记者,自己是老人的侄子,老人也就只有他这一个亲人。4月6日,他听到自己的叔叔被车撞了的消息后,连忙坐火车从山西赶回漯河。“我经常在外打工,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都在上高中,供他们上学不得不外出打工。”
据老人侄子说,老人平常自己一个人住在临颍县某村,在路口乞讨可能是跟着其他人一起去的。因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他平常也会让妻子去照顾一下老人的生活起居。“叔叔年纪大了,耳朵经常听不见声音。这几天在陪叔叔治疗期间,他经常跟我说,自己的腿很疼。”老人的侄子告诉记者,看着叔叔这样难受,又想到这笔数目不小的手术费,他很是发愁。
热议
很多网友都有被拦车遭遇
“这几年,在漯河很多路口在等红灯时,就有人拦车乞讨直接要钱,如果不给可能还会招来谩骂……”“黄河路与金山路口,经常遇到一位熟人,手中的擦车道具也在不断升级,这位哥哥专业拦车擦车乞讨,在漯河起码有三年的行业经验了”……
老人拦车乞讨被撞伤后,在漯河市各大网站、论坛中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许多人讲述了自己被拦车强行乞讨的经历,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漯河的一家微信公众号展开投票调查,超过八成的网友认为:开车的司机不应负责;拦车乞讨者应该负主责——
行人跑到机动车道里,本来就属于违法行为,撞人车辆应该无责;路口本来就车多人多,如果再碰到这种拦车乞讨的就更堵了,开车的司机不好判断,不应负责;现场情况不确定,应该根据视频监控录像,来定责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类似强行乞讨的事情,多地都曾发生过,因拦车乞讨被撞伤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我感觉很多司机就是心太软,乞讨者要不到钱,这样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了,呼吁司机都别给钱。”漯河市的一名资深网友告诉大河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