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农村有房的注意了,这样的十类房屋可能会被回收!都是什么样的房子呢?为什么要把这些房子回收?回收后住在哪儿?
受农村土地确权的影响,2017年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可以说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
变化有很多,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建设规范化了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如今,到了2018年,国家加大了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2018年哪些农房有可能将被回收呢?
这10类房屋有可能将被回收
NO.1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NO.2
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NO.3
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NO.4
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NO.5
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NO.6
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NO.7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NO.8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NO.9
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NO.10
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农村房屋要统一规划建设, 但这3类村庄不在其中, 有你们村吗?
第一种:农户参与农房统一规划建设,新的房屋由政府出资建设。
一般情况下,在比较贫困的地区,会实施这种补贴形式,因为贫困地区的农户自建房或者买房都是比较困难的,只好由国家来出资建设。据悉,补贴的金额也会因为贫困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特困家庭的话,补贴金额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
第二种:农户按照农村总体规划自行建设房屋,补贴金额一般在15万左右。
符合当地规划条件的农户可以按照当地的总体建设规划自行建设房屋,但是必须按照当地制定的建房面积和楼层规划来建。一般情况下,农户可以获得的补贴是在15万元左右。
第三种:当农户所处村庄被纳入扶贫拆迁计划时,也可以获得补贴。
这种情况就相当于我们所了解到的易地扶贫搬迁,由国家统一安排住房,村民全部参与。而且,农民在搬到新家之后,还可以领取一定的补贴。一般情况系,补贴的金额是在人均7000-10000元左右,如果你家有5口人,那最高可以领取到5万元的补贴。
当然,此次农村要实施的统一建设规划,并不是说要把所有的农村房屋都拆掉,重新再建设,这也是不现实的。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并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要因地制宜。
另外,不得不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的是,下面这三类村庄是不会参与统一规划的,快来看看包不包括你们村?
第一: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或被拆迁的村庄;
第二:属于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村庄;
第三:全面发展且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