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批评民政事务局,监管多项青年交流及实习资助活动时有不足,对“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和“国际青年交流资助计划”的项目,没有进行评审面试,部分交流团出现大量名额空缺,而由于民政局以往没设定最低参加人数,个别资助计划,只得1人参加。另外,申办团体以各种原因取消交流团,当中4成个案,是在原定出发日期过后,民政局才知道活动已取消。
审计署认为民政事务局应监察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项目最低参加人数新规定的实施情况,密切监察团体提交活动报告和收支报告的情况,应该研究如何充分使用交流计划名额,并加强与申办团体联系,研究如何充分使用国际青年交流计划和暑期交流计划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