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查政府对掘路工程的管理,发现路政署在协调不同掘路工程时,并没有制作统计资料,以评估安排是否有效减少道路开掘。而在须协调的工程计划中,有46%的项目经过两年仍然未经协调。审计署又发现路政署对工地整体巡查覆盖率只得43%。
审计署发现,在2010年至16年间,虽然掘路工程减少,但申请延长挖掘的宗数不减反增,同期增加78%,申请延长的日期由平均48天增至91天,而且未符标准的修复工程也增加。审计署对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提醒工务部门加强工作,在申请挖掘准许证前确定地下情况、制备有关协调工作的统计资料、适时进行竣工视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