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所有官立、资助小学及特殊学校发通函,公布小学“一校一社工”安排详情。在新资助模式下,公营小学可开设一个学位社工职位,或领取等额津贴,聘用驻校学位社工,或向服务机构购买社工服务。学校也会获发一项咨询服务津贴,以购买咨询、督导或其他支援服务;而现行的额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会优化。教育局会提供三年过渡期,如学校未能在三年过渡期后转用新资助模式,可与教育局另行商讨。而现在聘用“学生辅导教师”的学校,可继续采用现行安排。
教育局也会改善特殊学校的学校社工编制,增加社工人手,确保学生人数较少的特殊学校,也可获提供最少一位学校社工。政策涉及的全年额外开支,是1.38亿元。局方并将检视学生辅导及社工服务的合作模式,与业界探讨各种可行方案。